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台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能,为发展环境与生态环境创造“双优”。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省环境保护厅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减轻企业负担,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在环境审批中坚持“审一次、不交叉、一次见效”的原则,清晰划定各级环保部门权责边界,避免重复交叉。上级环保部门注重对下放权力的指导与服务,提高下级环保部门的承接能力,确保审批权“接得住、管的好、服务优”。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环保厅提出进一步梳理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权力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同时,制定并发布布环保部门权力流程图,使权力的行使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公开透明。对审批流程通过规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
省环境保护厅还将按照“快审批、把好关、服务实”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合法合规,快速办理。减少的事前审批项目,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的管理来保证监管到位。在环境监管方面,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确保项目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将网格化监管、“计划执法”作为监督行政执法的有效手段,重点治理四类问题:一是项目审批效率不高、审批事项不能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二是对待服务对象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态度冷漠等问题;三是利用职务影响力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刁难勒卡等问题;四是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甚至粗暴执法、无证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干部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对水处理设备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凡是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人员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