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场邀请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经营单位代表等18人,就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
调整居民用水价格及改革居民用水阶梯方式是由于包头市供水、污水处理价格倒挂严重,特别是2009年以来,供水企业连年亏损,截至2工业纯水设备014年底,已累计亏损1.8亿元,污水处理企业亏损3342.8万元,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包头市水价自2007年以来一直没有调整,期间呼和浩特于2009年、鄂尔多斯于2012年均对水价做过调整,包头市供、排水价格明显偏低。此外,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及价格政策,国家提出“到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反渗透净水设备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包头市居民生活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分别为0.4元/吨和0.6元/吨,均低于污水处理成本。自治区明确要求“到2015年底,要全面实行居民三级阶梯水价制度”,目前包头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二级阶梯式计量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