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农药生产企业包括农药进口企业负责其农药产品的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经销者,不得随意丢弃。
办法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处置的行为都有权向农业和环保等主管部门举报;县级以上农药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物生产和使用的环境管理;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贮反渗透设备存的环境管理;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境管理。
办法规定,生产企业农药产品包装规范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农药工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证;不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药产品续展登记时,取消其农药登记证。
未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转运和处理处置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查处。